整改落实情况报告(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时间:2019-11-18 11:23 来源: 作者:[db:作者] 我要投稿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督查情况通报关于对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统一部署,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的通知》(**〔2014〕24号)要求,区安委会于7月7日起对各板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现将第一阶段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督查总体情况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区安委会组成7个督查组,分别由区安监、公安交巡警、发改、交通运输、住建、消防等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对11个板块及所属的27个村(社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漕湖街道、北和泾街道由于刚刚成立,机构尚不完善,未进行此轮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九个方面:一是各地、各领域是否按照“全覆盖”要求,进行动员部署;二是相关部门是否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重点企业;三是政府和部门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带队检查情况;四是各地和相关行业部门是否对重大隐患落实跟踪监管措施;五是企业单位是否列出排查隐患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六是危化品企业是否做到自查自纠、专家检查和重点单位暗查暗访的“全覆盖”;七是“九小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八是“三合一”场所是否得到有效整治;九是政府、部门和企业是否建立和落实重要时期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一)板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情况。全区各板块、各部门都能贯彻落实相政发〔2014〕43号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本地、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改行动工作。结合各地企业结构特点,都制定了本地的专项行动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二)行业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镇两级监管部门共出动127人次进行督查,督查企业单位863家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849项。期间,督查组通过专家检查和暗查暗访,抽查的3家危化品企业均开展了自查自纠。(三)政府挂牌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情况。今年,全区三级政府共挂牌督重大事故隐患52项。督查中,抽查了其中的20项。其中,对7项市级挂牌整改隐患做到了督查“全覆盖”。目前,市级挂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2项;20项区级挂牌督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13项;25项镇级挂牌已完成整改22项。(四)企业单位场所隐患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此次督查,抽查检查了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以及“九小场所”等企业单位场所,各企业单位和场所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程度各不相同,但总体情况并不令人满意,自查自纠率不足80%,且这些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二、第一阶段专项行动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督查情况看,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企业自查自纠远远未达到全覆盖,“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大量存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压力较大,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不主动、不到位,能推则推,在思想认识、工作力度、基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偏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个别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行动落实不力。7月30日前,区安监、消防、交巡警牵头的四个督查组分别开展了督查行动,8月8日前,区发改、住建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第一轮专项行动督查,8月11日,交运部门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督查工作。督查发现,各行业领域都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但是部分领域仍然存在领导重视不够、进度缓慢、力度不大、措施不力的情况。督查完成后,个别督查组未按要求上报督查汇报材料。(二)部分重大隐患整改整体推进力度不够。截至目前,全区三级政府挂牌督整改的52项重大隐患,完成整改37项,结案8项,录入“智慧安监”平台52项;有的板块上半年已经全部完成,有的板块完成整改了,但是还没有组织验收,整改进度还不平衡,少数部门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够重视,协调力度不够、督促指导不够认真、效果不够明显。部分整改难度大的项目进展缓慢,如度假区阳澄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元和街道天纶宾馆集宿楼整改工作进展比较缓慢,需各有关负责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进行推动。(三)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远远未达到100%。督查情况表明,除危化品等高危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相对较好外,其他相当一部分企业和场所对自查自纠要么不知晓,要么知晓了也没动作。望亭益文油品有限公司、阳澄湖海普威精锻有限公司、黄埭镇建通光电端子有限公司等位28家生产型企业未能有效地开展自查自纠,“五小企业”、“九小场所”的自查自纠情况更加令人担忧。(四)企业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督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尤其是一些小企业、小作坊、小门店、小场所,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现;一些企业隐患自查自纠与员工安全教育离“全覆盖”还有很大差距,生产现场管理无序和消防设施缺失、通道堵塞,以及职工违规违章作业等现象大量存在,极易引发事故;相关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和依法监管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五)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督查中发现,如北桥泗塘小家具厂连片厂房、太平家具企业、各板块的“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企业内非法建筑堵塞消防通道等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督促整改的力度仍有待加强。诸如此类问题,亟需消防部门会同各板块研究整改方案,全力消除此类安全隐患,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六)企业主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还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发展和投入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排不上队、站不到位。有些企业法人对待安全生产凭侥幸、靠运气,看见其他地方发生事故,唏嘘不已,面对自己的企业,却不重视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隐患治理舍不得投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严重缺失,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现象普遍存在。(七)部分企业隐患整改有“回潮”现象。督查发现,在位于渭塘镇的区级挂牌隐患**区裕达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内,苏州梦吉海绵有限公司(异地生产经营),经过区、镇两级职能部门都检查督促,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但是又在厂区另外一处发现违规使用液氧装置,紧邻生产车间,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太平街道中贸铝业天然气储存仓库隐患,已邀请设计院完成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希望加快整改速度。各地各部门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克服厌战情绪,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的大检查工作。第一阶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仅仅是一部分,也是实际存在隐患的“冰山一角”,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将于8月中旬,请各板块、各有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排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室2014年8月13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室2014年8月13日印发

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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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督查情况通报关于对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统一部署,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的通知》(**〔2014〕24号)要求,区安委会于7月7日起对各板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现将第一阶段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督查总体情况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区安委会组成7个督查组,分别由区安监、公安交巡警、发改、交通运输、住建、消防等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对11个板块及所属的27个村(社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漕湖街道、北和泾街道由于刚刚成立,机构尚不完善,未进行此轮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九个方面:一是各地、各领域是否按照“全覆盖”要求,进行动员部署;二是相关部门是否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重点企业;三是政府和部门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带队检查情况;四是各地和相关行业部门是否对重大隐患落实跟踪监管措施;五是企业单位是否列出排查隐患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六是危化品企业是否做到自查自纠、专家检查和重点单位暗查暗访的“全覆盖”;七是“九小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八是“三合一”场所是否得到有效整治;九是政府、部门和企业是否建立和落实重要时期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一)板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情况。全区各板块、各部门都能贯彻落实相政发〔2014〕43号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本地、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改行动工作。结合各地企业结构特点,都制定了本地的专项行动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二)行业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镇两级监管部门共出动127人次进行督查,督查企业单位863家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849项。期间,督查组通过专家检查和暗查暗访,抽查的3家危化品企业均开展了自查自纠。(三)政府挂牌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情况。今年,全区三级政府共挂牌督重大事故隐患52项。督查中,抽查了其中的20项。其中,对7项市级挂牌整改隐患做到了督查“全覆盖”。目前,市级挂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2项;20项区级挂牌督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13项;25项镇级挂牌已完成整改22项。(四)企业单位场所隐患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此次督查,抽查检查了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以及“九小场所”等企业单位场所,各企业单位和场所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程度各不相同,但总体情况并不令人满意,自查自纠率不足80%,且这些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二、第一阶段专项行动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督查情况看,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企业自查自纠远远未达到全覆盖,“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大量存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压力较大,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不主动、不到位,能推则推,在思想认识、工作力度、基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偏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个别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行动落实不力。7月30日前,区安监、消防、交巡警牵头的四个督查组分别开展了督查行动,8月8日前,区发改、住建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第一轮专项行动督查,8月11日,交运部门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督查工作。督查发现,各行业领域都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但是部分领域仍然存在领导重视不够、进度缓慢、力度不大、措施不力的情况。督查完成后,个别督查组未按要求上报督查汇报材料。(二)部分重大隐患整改整体推进力度不够。截至目前,全区三级政府挂牌督整改的52项重大隐患,完成整改37项,结案8项,录入“智慧安监”平台52项;有的板块上半年已经全部完成,有的板块完成整改了,但是还没有组织验收,整改进度还不平衡,少数部门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够重视,协调力度不够、督促指导不够认真、效果不够明显。部分整改难度大的项目进展缓慢,如度假区阳澄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元和街道天纶宾馆集宿楼整改工作进展比较缓慢,需各有关负责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进行推动。(三)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远远未达到100%。督查情况表明,除危化品等高危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相对较好外,其他相当一部分企业和场所对自查自纠要么不知晓,要么知晓了也没动作。望亭益文油品有限公司、阳澄湖海普威精锻有限公司、黄埭镇建通光电端子有限公司等位28家生产型企业未能有效地开展自查自纠,“五小企业”、“九小场所”的自查自纠情况更加令人担忧。(四)企业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督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尤其是一些小企业、小作坊、小门店、小场所,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现;一些企业隐患自查自纠与员工安全教育离“全覆盖”还有很大差距,生产现场管理无序和消防设施缺失、通道堵塞,以及职工违规违章作业等现象大量存在,极易引发事故;相关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和依法监管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五)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督查中发现,如北桥泗塘小家具厂连片厂房、太平家具企业、各板块的“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企业内非法建筑堵塞消防通道等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督促整改的力度仍有待加强。诸如此类问题,亟需消防部门会同各板块研究整改方案,全力消除此类安全隐患,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六)企业主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还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发展和投入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排不上队、站不到位。有些企业法人对待安全生产凭侥幸、靠运气,看见其他地方发生事故,唏嘘不已,面对自己的企业,却不重视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隐患治理舍不得投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严重缺失,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现象普遍存在。(七)部分企业隐患整改有“回潮”现象。督查发现,在位于渭塘镇的区级挂牌隐患**区裕达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内,苏州梦吉海绵有限公司(异地生产经营),经过区、镇两级职能部门都检查督促,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但是又在厂区另外一处发现违规使用液氧装置,紧邻生产车间,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太平街道中贸铝业天然气储存仓库隐患,已邀请设计院完成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希望加快整改速度。各地各部门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克服厌战情绪,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的大检查工作。第一阶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仅仅是一部分,也是实际存在隐患的“冰山一角”,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将于8月中旬,请各板块、各有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排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室2014年8月13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室2014年8月13日印发

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新形势下怎样开展巡察工作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巡视工作从聚焦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到紧扣“六项纪律”,再到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视,体现了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认识在实践中不断深化。
巡察作为巡视工作向市县延伸的有效方式,与巡视工作的方式方法、本质属性相同,将新修订颁布的《巡视工作条例》作为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与巡视工作一样,市县一级的巡察工作主体是市县一级党委,巡的是政治,而不是业务。从对象上说,政治巡察,巡的是一个地区、部门、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从内容上说,就是要从政治上看问题,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等问题,看看被巡察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够不够、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不强,是不是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不是在管党治党上体现“严”的要求。
1问 巡察怎么巡?
巡察工作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以专项巡察为主的方式进行。按照巡察全覆盖的制度机制要求,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对每届任期内所有单位至少覆盖一遍,县级还要做到对信访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且处理问题矛盾不力、软弱涣散的行政村(社区)党组织进行“延伸式”专项巡察。巡察流程包括巡察准备、巡察了解、报告巡察情况、反馈巡察意见、组织整改督查、立卷归案等6个环节。巡察重点根据对象特点而定,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侧重“四个着力”“两个责任”的监督;对基层党员干部,侧重解决“处事不公平、履职不廉洁、作风不民主、行为不守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具体实践中,应注重从三方面入手。
建立完善制度
建立信息沟通制度,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建立巡察组同纪检、组织、公检法、信访、审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为巡察开展备足“弹药粮草”。建立工作联动制度,根据巡察工作开展需要,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建立所涉及部门在必要时派员参与巡察机制,所派人员服从巡察机构领导,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接受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监督。建立干部考评制度,以巡察发现和报告的问题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数量和质量为重要考核内容,制定考核评价办法,对巡察干部实施绩效考核。
明确巡察重点
明确任务重点,贯彻落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扶贫领域和民生问题,注重把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败坏党的形象,执法不公、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套取惠民资金、涉农补贴等“微腐败”问题列为重中之重。明确对象重点,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延伸巡察行政村(社区)党组织采取印证式、点穴式、调研式等方式开展专项巡察,实现巡察工作全覆盖。
注重方法创新
在统筹谋划上,重点做好“五个结合”,即注重把巡察工作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所在区域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以此倒逼工作落实。在工作方法上,重点用好“望、闻、问、切”“四步工作法”,在监督内容上突出“六项纪律”,严格对照违反“六项纪律”主要问题清单所列内容,逐项查找突破,确保巡察取得实效。
2问 成果怎么用?
要充分发挥利剑作用,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巡察工作就要围绕成果运用最大化,坚持巡察与执纪审查无缝对接,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做好干部工作有序对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优先办理,充分利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集中发力,实现标本兼治。
在抓好整改落实上出实招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准确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建议。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在真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立行立改、从快从严上下功夫,出实招、动真格。压实“两个责任”,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督查清单,逐项解决,逐一销号。抓好整改公开工作,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规定向党内和社会进行双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同时,夯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同志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实行整改报告真实性承诺书制度。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时,党委(党组)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对整改报告的真实性签字背书。巡察机构对巡察成果严格实行“五账管理”(即巡察报告是“报账”,巡察反馈是“交账”,巡察移交是“转账”,巡察督办是“查账”,巡察整改是“销账”),避免出现挂账、呆账,并随时杀个回马枪,对能够解决而没有立行立改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应该完成而没有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党员群众的关切和期望。
在发挥治本效应上讲实干
对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个性问题约谈反馈、典型问题立案查处”制度性规矩要求,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发挥治本效应。一是全面集中整治,放大成果运用。建立牵头单位组织实施、配合单位积极参与、巡察办跟踪督办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确保集中整治全覆盖推动落实到位,增强巡察成果的辐射性,扩大受益面。二是分别约谈反馈,直面个性问题,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建约谈小组,“第一时间”分别约谈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面对面”对巡察中发现的整改事项进行逐一点评,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快速移交问题线索,依托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典型案件。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纪律审查,到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再到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整改反馈,要做到“优先办、承诺制、短平快、速曝光”,整条程序链“闭环”运行,以确保“快查快办”效果最大化。
在深化成果运用上求实效
要通过初核、筛选,集中力量、集中人员查处有影响、性质恶劣的案件,切实发挥巡察的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人事部门及时将巡察结果和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评价情况,也作为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评价的重要依据;在领导班子调整、干部选拔任用时,充分听取巡察办和相关巡察组的意见,彰显巡察利剑作用,达到持续震慑效果。

2018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2018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督查情况通报关于对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统一部署,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的通知》(**〔2014〕24号)要求,区安委会于7月7日起对各板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现将第一阶段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督查总体情况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区安委会组成7个督查组,分别由区安监、公安交巡警、发改、交通运输、住建、消防等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对11个板块及所属的27个村(社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漕湖街道、北和泾街道由于刚刚成立,机构尚不完善,未进行此轮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九个方面:一是各地、各领域是否按照“全覆盖”要求,进行动员部署;二是相关部门是否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重点企业;三是政府和部门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带队检查情况;四是各地和相关行业部门是否对重大隐患落实跟踪监管措施;五是企业单位是否列出排查隐患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六是危化品企业是否做到自查自纠、专家检查和重点单位暗查暗访的“全覆盖”;七是“九小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八是“三合一”场所是否得到有效整治;九是政府、部门和企业是否建立和落实重要时期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一)板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情况。全区各板块、各部门都能贯彻落实相政发〔2014〕43号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本地、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改行动工作。结合各地企业结构特点,都制定了本地的专项行动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二)行业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镇两级监管部门共出动127人次进行督查,督查企业单位863家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849项。期间,督查组通过专家检查和暗查暗访,抽查的3家危化品企业均开展了自查自纠。(三)政府挂牌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情况。今年,全区三级政府共挂牌督重大事故隐患52项。督查中,抽查了其中的20项。其中,对7项市级挂牌整改隐患做到了督查“全覆盖”。目前,市级挂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2项;20项区级挂牌督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13项;25项镇级挂牌已完成整改22项。(四)企业单位场所隐患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此次督查,抽查检查了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以及“九小场所”等企业单位场所,各企业单位和场所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程度各不相同,但总体情况并不令人满意,自查自纠率不足80%,且这些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二、第一阶段专项行动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督查情况看,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企业自查自纠远远未达到全覆盖,“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大量存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压力较大,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不主动、不到位,能推则推,在思想认识、工作力度、基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偏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个别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行动落实不力。7月30日前,区安监、消防、交巡警牵头的四个督查组分别开展了督查行动,8月8日前,区发改、住建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第一轮专项行动督查,8月11日,交运部门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督查工作。督查发现,各行业领域都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但是部分领域仍然存在领导重视不够、进度缓慢、力度不大、措施不力的情况。督查完成后,个别督查组未按要求上报督查汇报材料。(二)部分重大隐患整改整体推进力度不够。截至目前,全区三级政府挂牌督整改的52项重大隐患,完成整改37项,结案8项,录入“智慧安监”平台52项;有的板块上半年已经全部完成,有的板块完成整改了,但是还没有组织验收,整改进度还不平衡,少数部门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够重视,协调力度不够、督促指导不够认真、效果不够明显。部分整改难度大的项目进展缓慢,如度假区阳澄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元和街道天纶宾馆集宿楼整改工作进展比较缓慢,需各有关负责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进行推动。(三)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远远未达到100%。督查情况表明,除危化品等高危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相对较好外,其他相当一部分企业和场所对自查自纠要么不知晓,要么知晓了也没动作。望亭益文油品有限公司、阳澄湖海普威精锻有限公司、黄埭镇建通光电端子有限公司等位28家生产型企业未能有效地开展自查自纠,“五小企业”、“九小场所”的自查自纠情况更加令人担忧。(四)企业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督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尤其是一些小企业、小作坊、小门店、小场所,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现;一些企业隐患自查自纠与员工安全教育离“全覆盖”还有很大差距,生产现场管理无序和消防设施缺失、通道堵塞,以及职工违规违章作业等现象大量存在,极易引发事故;相关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和依法监管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五)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督查中发现,如北桥泗塘小家具厂连片厂房、太平家具企业、各板块的“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企业内非法建筑堵塞消防通道等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督促整改的力度仍有待加强。诸如此类问题,亟需消防部门会同各板块研究整改方案,全力消除此类安全隐患,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六)企业主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还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发展和投入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排不上队、站不到位。有些企业法人对待安全生产凭侥幸、靠运气,看见其他地方发生事故,唏嘘不已,面对自己的企业,却不重视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隐患治理舍不得投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严重缺失,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现象普遍存在。(七)部分企业隐患整改有“回潮”现象。督查发现,在位于渭塘镇的区级挂牌隐患**区裕达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内,苏州梦吉海绵有限公司(异地生产经营),经过区、镇两级职能部门都检查督促,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但是又在厂区另外一处发现违规使用液氧装置,紧邻生产车间,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太平街道中贸铝业天然气储存仓库隐患,已邀请设计院完成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希望加快整改速度。各地各部门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克服厌战情绪,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的大检查工作。第一阶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仅仅是一部分,也是实际存在隐患的“冰山一角”,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将于8月中旬,请各板块、各有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排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室2014年8月13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室2014年8月13日印发

精文简会整改情况报告

精文简会整改情况报告

一、领导高度重视

组织学习教学育局有关财务文件,提高认识。要求财务人员,掌握财务制度,查找问题,认真反思,找差距,寻原因。使财务工作做到精、准、细、严。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1、财务人员没有从业资格证。

2、未完全执行中小学生公用经费使用办法。

3、财务票据不规范。

4、固定资产登记手续不规范。

5、资金管理不规范。

6、存在购置设备30000元以上,未履行向教育局领导审批程序。

7、贫困生补助资料不全。

三、针对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按照有关会计制度核算收支,认真整改存在问题。

1、财务人员没有从业资格证。准备参加培训,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取得从业资格证。

2、杜绝福利、奖金、津贴、加班等人员费用支出。公用经费不能用作对其教师的任何劳务费支出。

3、对于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4、规范固定资产登记手续,随时发生,随时登记,作到不积累,不遗漏任何一笔手续。

5、规范资金管理,对于上级拨款资金,专款专用。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决杜绝使用大额现金支付,收款收据、白条报账等现象发生。首先要知道发票的定义:发票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

①用款计划不规范。对于办公经费和购买实物的报告要报多少拔付多少,对于工程类的报告不能全部支付,要到工程验收完成后才全部拔付,以免造成大量资金流入学校而跨期间不结帐。(用款计划是在校长的带领下,有财务、总务、教务和教师代表。要经这五类人员的商讨后所得出的用款计划,方为有效合法的计划。)

②签字不规范:三签字和领导签字不规范,三签字是指经办人签字、实物接收人或保管人签字和领导签字,经办人要签明用途,领导要根据不同的发票要签明同意报销、同意支付、同意汇款、同意转账等字样。签字的同时一般不允许出现代签字现象,当出现需要代签字的时候要写明经×××同意×××代签。

③发票金额和清单金额不相符;对于购买办公用品的发票,当发票金额与清单金额不相等的情况,将作为作废发票;对于就餐发票,当发票金额大于清单金额时以清单金额为准,当发票金额小于清单金额时以发票金额为准,简单说就是就低不就高。

④工程类发发票要付双方所签定的合同、会议记录、预算报告、验收报告等;大规模的购买物品要有销售方和购买方所签定的合同,预算报告、物品清单,保管人要在清单上一一钩对。其中购置电脑类电器发票,要有配置清单,要用配置的材料来评估物品的价格。

⑤不能出现凑票报账,发票和清单上的单位名称要一至,在一次经济业务中,面额相同的发票该连号的一定要连号,该断号的一定要断号。

⑥白条是我站存在的一个重大问题,大多为劳务费。自2014年起,要向税务部门交纳劳务费税金,取得相应的发票,得以规范资金的管理。

⑦外出培训学习或团体出行等上级所组织的活动,应严格按出差的标准执行。

⑧财务公示要成为各校的一种制度,每一月末要向教师公示出本月的收支明细账,公示栏下要写明监督电话:6222355。并照照片存档,以照片作为公示的证明,希望广大教师监督。

6、在购置设备时,凡使用资金超过3000元,坚持向教教辅站打报告,上3万以上的报告要经教育局领导签字,学校方可实施。杜绝采用分割方式使发票不满3万元。

7、对于贫困生资料问题,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收齐资料,存档备查。今后,我们将按照财务制度管理经费,按照教育局要求严格把关,加强管理,不断进取、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