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买卖合同(个人车位买卖协议)

时间:2019-11-18 12:10 来源: 作者:[db:作者] 我要投稿

个人车位买卖协议

个人车位买卖协议

个人“汽车车位转让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与公证无关,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协议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则协议就有效。

而公证是指由公证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要经公证才生效的情形外,一般情况下不经公证不会对协议的本身的法律效力产生影响。

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 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 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参考资料:——车位

新政策不允许卖车位

新政策不允许卖车位

2007年《物权法》出台,对车位归属争议有明确的指导作用。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这部分车位产权是属于建设单位的。

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部分车位属于规划外的车位,属于共有车位。

由此可以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规划内的车位,产权属于建设单位,规划外的车位,产权属于全体业主。而判断一个车位是规划内的还是规划外的,只能依据规划文件,主要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图上标示的车位,是规划内的车位;附图上未标示的车位,是规划外的车位。

拓展资料:

关于露天车位

规划内的露天车位,是专有的还是共有的,实务中分歧很大。几乎所有的城市,都不认可露天车位的转让,也不办理产权登记。普遍认为,露天车位没有任何构造形式,也就是说建设单位并没有投资,只是在地上划一个位置,而小区内的土地使用权都被业主分摊了,开发商并无份额,所以露天车位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关于人防车位

住宅建设中,通常会配建人防设施,平时作为车位利用,这就形成了人防车位。而从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来看,所指的都是“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并未区分形态,没有规定地下的具有人防功能的车位除外,那我们就没有理由把人防车位从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中排除出去。

参考资料: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买了地下车位后悔死了

买了地下车位后悔死了

我的建议是两种情况:一:地下车位有房产证。如果地下车位有房产证,那么该车位就不是人防改建的,有产权保障,那么就有必要买一个。因为有产权证就可上市交易,其实也是一种投资,从长远看,一家一户不可能只买一辆车的。
二:地下车位没有房产证。如果地下车位没有房产证,那么该车位就很可能是人防工程改建的车位,没有产权保障,换言之,您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这样的车位买了就不能卖。您花6万买一个不能卖的车位,还不如租。因为6万一年按照我国定期存款利率算,存银行一年利息2100元左右,租一个车位每个月按200算一年才2400。现在通胀这么厉害,买了不能上市的车位我认为是赔钱的。

车位买卖合同转让

车位买卖合同转让

第一,这种情况下使用权转让的问题,到底能不能受到保护,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法院可能会认可,但是不能保证法院一定认可。因为除了土地使用权可以如此转让并有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之外其他所有权的转让在我国都是由租赁的形式作出的。

第二,如果你的合同被认定为是租赁合同,你也知道是明显超过了租赁期限的,因此20年后的期限就不会受到保护。三、因为没有产权,只有合同,如果开发商与第三方另外签订这样的转让合同,那么就会产生纠纷纠缠不清。

你的个人认为是正确的,即使是租赁,你也可以转租,当然你要继续承担你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义务。

综上,你应当认识到以下问题:

1、这个车位是国有的,国家可以随时无条件征用;

2、如果这个车位的建设者是开发商,那么开发商有权利用它获得利益;

3、车位使用权的转让很可能被认定为是变相租赁,20年以后的租赁期是无效的;第四,如果无良开发商多次出售该车位,会给你带来很多麻烦。

车位是有产权的,除了是共有的或是国有的,都是有产权证的。


物权法中的第六章第七十四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产权车位正规合同

产权车位正规合同

车位买卖分两种:
1、产权车位
有产权的车位有“车位本儿”,可以跟房屋一起进行买卖交易。
2、使用权车位
只有使用权的车位没有“车位本儿”,不能买卖,只能进行使用权的变更。车位使用权变更一般是在物业交割时进行,涉及车位租赁合同签署或转交(租赁不超过20年),合同到期后可以办理更名,部分小区可直接续费使用。
哪些车位不能进行买卖:
1、小区的公共空地
2、无约定的地下车位
3、已被公摊的地下车位
4、人防工程禁止开发商销售
5、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属于欺诈